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,对世界经济造成较大影响。据统计,AEO高级认证企业与失信企业平均查验率分别为0.57%与84.76%,毫无疑问,在AEO信用管理体系下,高信用意味着低查验率,也即低成本。因此,充分利用AEO提升外贸竞争力,是进出口企业的不二选择。
日前,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《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》,明确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职责分工,进一步利好AEO认证企业。
海关总署关于印发《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》的通知
署企发〔2021〕16号
广东分署,天津、上海特派办,各直属海关,办公厅、国口办、政法司、综合司、自贸司、风险司、关税司、卫生司、动植司、食品局、商检司、监管司、统计司、缉私局、科技司、督审司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指示、批示精神,健全完善海关信用监管制度体系,总署研究制定了《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》,明确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职责分工(详见附件)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、抓好落实。
附件: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
企业应当熟知哪些AEO相关制度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237号 )
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有关事项的公告(海关总署2018年第178号公告 )
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海关总署2018年第177号公告)
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财务状况)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6号
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》
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电商平台、快件)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9号
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物流运输企业)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7号
来源:关务小二综合整理自海关总署、天津海关。